1、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
2000年12月27日,新华社播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中国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为体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国务院制定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如下:
(一)制定政策的原则和支持的重点制定政策的原则。
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和艰巨的历史任务,既要有紧迫感,又 要充分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防止一哄而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大呼隆”。要加快转变观念,加大改
革开放力度,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搞好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把西部地区广 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各方面支持结合起来。
重点任务和战略目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是:加快基础设 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工业结构,发展特色旅游业;发展科
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力争用5到10年时间, 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开发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到21世纪中叶,要将西部地区建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
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西部。
重点区域。西部开发的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 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西 部大开发,要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 海信道等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以线串 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我国西部有特色的西陇海
兰新线、长江上游、南(宁)贵(阳)昆(明)等跨行政 区域的经济带,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西部大开发。
(二)增加资金投入的政策。
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在按贷款原则投放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对国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投资主要由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解决,不留资金缺口。中央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西部开发的专项
资金。中央有关部门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安排专项资金时,要充分体现对西部地区的支持。鼓励企业资金投入西部地区重大建设项目。
优先安排建设项目。
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优势资源开发与利用,有特色的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在西部地区布局。加 强西部地区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
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项目环境监 督管理制等制度的建设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随着中央财力的增 加,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
规模。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计划 生育、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面,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
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 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银行根据商业信贷的自主原则,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国债配套贷款项
目的评估审贷,根据建设进度保证贷款及早到位。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 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国家 开发银行新增贷款逐年提高用于西部地区的比
重。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或收益权为质押 发放贷款的范围。增加对西部地区农业、生态环境 保护建设、优势产业、小城镇建设、企业技术改造、 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在西
部地区积极发放助学贷款及学生公寓贷款。农村 电网改造贷款和优势产业贷款中金额较大的重点 项目,由农业银行总行专项安排和各商业银行总 行直贷解决。有步骤地引入股份制银行到西部设立分支机构。
(三)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
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深化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经济 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加大对西 部地区国有企业减负脱困、改组改造的支持力
度。加强西部地区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 设。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加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凡对外商开放的投 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加
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服务机 构。除国家重大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以外,凡 是企业用自有资金或利用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鼓 励和允许类产业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
究报告合并一道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开工 报告不再报政府审批,相应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 批程序。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 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消
除行政垄断、地区封锁和保护,加强依法行政,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盲目重复 建设,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 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
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 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 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 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
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 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 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
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 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公 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自治区和 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
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 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 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实行土地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
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实行 谁退耕、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 和林草所有权的政策。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 依法申请使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恢复林草植被
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在建设投资和绿化工作到 位的条件下,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减免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期满后 可申请续期,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国家建设需要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法给予补偿。对于享受 国家粮食补贴的退耕地种植的生态林不能砍伐。 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简化程序,及时提供
并保障建设用地。现有城镇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 收益,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西部地 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 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促进探矿权、采矿权依法
出让和转让的政策办法,培育矿业权市场。 运用价格和收费机制进行调节。深化价格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合理制定“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价格,建立天然气、电力、石油、煤炭产销环节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水价改
革步伐,根据节水的要求,逐步将水价提高到合理水平,完善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加强流域水资 源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和水量分配制 度,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普遍实行城市
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专项用于污水和 垃圾处理。加强江河上游和源头地区水资源的污 染防治和保护工作。西部省际间及省、区内航空支 线票价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对西部地区新建铁
路可实行特殊运价。加强西部地区邮政电信的普 遍服务。
(四)扩大对外对内开放的政策
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农业、水利、生态、交通、能源、市政、环 保、矿产、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以及
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 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直辖市、省会和自治区 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外资银行逐步经营人民
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依照有关规定投资 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 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他已承诺开放领域的企
业。一些领域的对外开放,允许在西部地区先行试点。
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在西部地区进行以B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开展以T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支持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
积极探索以中外合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方 式引入外资。鼓励在华外商合资企业到西部地区再投资,其再投资项目外资比例超过25%的,享受 外资投资企业待遇。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
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比限 制,适当放宽国内银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 贷款的比例。允许西部地区的某些项目适当提高总投资中国外优惠贷款的比例。对西部地区优势
产业及出口创汇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国家在国外商业贷款指针安排上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多边、双边赠款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
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优势 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到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投资办厂,放宽人员出入境限制。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急需的技术设备,在进口管理上
给予适当照顾。对从西部地区重要旅游城市入境 的海外旅游者,根据条件实行落地签证和其他便利入境签证政策.实行更加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 在出口退税、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人员往来等方面,放宽限制,推动我国西部地区同毗邻国家地区相互开放市场,促进与周边国家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健康发展。
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持。在防止重复建设和禁止转移落后技术与导致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在投资、财政、税收、信贷、经贸、工商、劳动、统计等方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东部、中部地区企业到西部地区以投资设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指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东西对口支持,进一步加
对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围绕西部开发的重点区域,发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
(五)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的政策
吸引和用好人才。制定有利于西部地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随着工资 改革,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高西部地区机关 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步使其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依托西部开发的重点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及重要研究课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国内外专门人才投身于西部开发。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到西部地区投资经营和参加开发的其他地区居民保留原籍户口,凡在西部地区地级以下城市(含地级市)和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鼓励农业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跨地区人口合理流动。扩大东部和西部
地区之间的干部交流。中央有关部门、东部地区大 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要加强对西部地区提供智力 服务和人才支持。
加强西部地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依托中央有关部门和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加强对西部地区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发挥科技主导作用。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
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 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围绕西部开发的重点任务, 加强科技能力建设,组织对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 加快重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支
援军转民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支持西部地区科研 机构、高校加强有特色的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深 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机构 向企业转化,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科技与经济的
紧密结合。允许并提高西部地区企业在销售额中 提取开发经费的比例。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基金对西部地区具备条件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科 技人员在西部地区兴办科技型企业,简化工商登
记,提高股权、期权和知识产权入股比例的上限。
增加教育投入。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工程,加大国家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增加资金投入,努力加快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对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建设予以支持,扩大东、中部地区
高校在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加大实施东部地区 学校对口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以及西部 地区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学校工 程的力度。建设西部地区远程教育体系。加强对农
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培训。 加强文化卫生建设。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 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 部地区倾斜。进一步落实国家文化宣传单位经济
政策,繁荣文艺创作。推进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 视建设,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促进边 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
支持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西部地区卫生、计划生育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
以上这些措施和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开 始实施。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统一的西部大开发政策。这些政策措施,主要适用于2001年至2010年10年。
(摘自新华网http ://www .xinhuanet .com)
2、“十五”期间西部各地产业发展的方向
重庆市
加强农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和绿 色食品。集中发展汽车摩托车、化工医药、食品、建 筑建材、旅游五大支柱产业。重点培育资讯工程、 生物工程、环保工程三大高新技术先导产业。改造
提升冶金、机械、轻纺等行业。大力发展金融、保 险、咨询、商贸、文教、社区服务等服务业。
四川省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创汇农业、观光 农业、订单农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水电、机械冶 金、医药化工、饮料食品等支柱产业。调整改造能 源、轻纺、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大力发展光电
子、生物、新材料、环保、核技术应用、航空航天等 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建筑业。加快发展金融、 保险、信息、房地产、运输、贸易等服务业,培育壮
大旅游支柱产业。
贵州省
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商品 型、城郊型农业,适度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度假农业。加快发展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工业,发展壮大铝、磷等原材料工业,巩固和提高卷烟、烤烟和酒支柱产业,培育发展生物制药和特色食品业,有重点地促进电子、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化,改造提高机械、化工、有色等行业。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交通运
输等服务业,加快建设旅游产业。
云南省
积极发展特色农林产业。巩固提高 烟草产业,加快发展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大力提升旅游产业,发展壮大矿产业,着力培育电力产业。改造和提升冶金、轻纺、机械、化工等行业。重点培育现代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机光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商贸、房地产等服务业。
西藏自治区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加 快发展旅游业,壮大藏医药业,着力发展高原特色 生物产业和绿色食品业,强化农畜产品加工业和 民族手工业,有重点地发展矿业,加强建筑材料
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改造提高 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进一步发展房地产、社 区服务等服务业。
广西自治区
确保粮食稳定增长,重点发展 优质水稻、良种甘蔗、名特优水果等高附加值农作 物,发展畜牧业、水产业特别是海洋渔业。大力发 展氧化铝和电解铝,发展林浆纸结合工业,开发利用天然气,积极发展食品加工业。改造提高汽车、机械、制糖等工业。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加快发展现代运输业和商贸业,扶持教育培训产
业发展,壮大社区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居民住宅 业。
陕西省
发展高新技术、旅游、果业、国防科技 和能源五大特色产业。按照稳粮、优果、兴牧的思路,不断优化种植业和养殖业结构。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把装备工业、国防科技工业、能源工业做大。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 料、航空航天、环保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 业。以旅游业为重点,大力发展运输、金融、保险、培训、住宅、信息、咨询等服务业。
甘肃省
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扶持草产业、沙产业、花卉业、制种业和特种养殖业。围绕建设综合性高新石化基地 改组改造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机械电子、轻纺食品等行业。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社区服务业。
宁夏自治区
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业。着力培养特色绿色食品产业、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天然气化工产业、新材料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改造提高石化、冶金、机电、煤炭等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和公共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加速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
发展。
青海省
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进一步发展畜牧业生产基地,发展水产业。培育壮大盐化工、水电、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医药业、农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等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积极推进
盐湖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轻金属新 材料,加快发展生物工程制品。开发旅游资源,建 设高原旅游基地。形成盐化工、电力和高耗电工业、油气开发和油气化工、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旅
游经济五条产业链。
新疆自治区
坚持粮食自给有余,加强优质棉花基地建设,稳步发展油料和甜菜生产,大力发 展西红柿、红花等红色种植业,重点发展农区畜牧 业。大力发展石油天然气和石油化工、纺织和食品
等支柱和特色产业。加大轻工、机械、冶金、建材等 产业的技术改造,建设石油天然气化工基础和优质纱、优质布基地。积极发展生物、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特色旅游业,加
快流通业的发展,全面发展综合服务业,积极发展 金融业、房地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
稳定粮食生产总量,加快油菜、甜菜、山杏、沙棘等经济作物,立草为业。稳步 发展草原畜牧业,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发展养殖 渔业。改造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能源、冶金、化学等
工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 社区服务业。
3、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区域
西陇海兰新线经济带
主要方向沿亚欧大陆桥,以陇海兰新铁路、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公路国道主干线为依托。
中心城市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特大城 市,以及银川、西宁、呼和浩特等大中城市。
重点开发地区包括陕西关中地区、甘肃兰 州白银经济区、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区,以及“三西” (陕西、山西、内蒙古西部)能源重化工基地、宁夏沿黄河地区、青海东部地区和格尔木地区、新疆库
尔勒地区、内蒙古河套地区等。
长江上游经济带
主要方向沿长江黄金水道,以长江水运航线、上海至成都公路国道主干线、沿长江铁路为依 托。
中心城市成渝地区、攀(枝花)成(都)绵(阳)地区、长江三峡地区。还可以辐射四川盆地周 边山区、湘西地区、鄂西地区。要加强与西藏的经 济联系,加快建设拉萨市。
南(宁)贵(阳)昆(明)经济区
主要方向沿西南出海信道,以南(宁)昆 (明)铁路、重庆至湛江公路国道主干线为依托。 中心城市昆明、南宁、贵阳等大中城市。
重点开发地区包括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城市附近地区,以及一些重要的港口城市地区,优势资源开发区,旅游开发区。
(以上内容来自国务院西部开发综合规划组 副组长于2001年7月21日在香港举办的西部开 发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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