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累所知
文字整理/李必继 图/吴星辰
■古建筑的价值
《威尼斯宪章》写道: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饱含着过去的年月传下来大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我们必须一点不走样地
把它们的全部的信息传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指出:文物建筑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具体而言,历史价值是指古建筑传递深厚的历史信息,帮助我们了解前人生活的时代;艺术价值是指古建筑具有优美而凝重的形态,能给我们美的熏陶;科学价值是指古建筑具有坚固合理的结构和独特的材料做法,体现了古代的先进技术。此外,古建筑还有体现民风民俗的文化价值、唤起一个地方的人民自豪感和归属感的情感价值。
■古建筑与城镇
古建筑泛指现存的各类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村落、城市的旧城区乃至整个古城。古建筑是我国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第一大项,也是数量最多、类型最广的一类。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在小城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唯有保留古建筑,才会使一个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才会使一个城市永远焕发着悠久的魅力和光彩,意义重大。
古建筑是城镇的标志和象征,盲目的建设会毁坏或湮没古建筑的光彩,良好的规划可以让古建筑更加光彩夺目。
具有特色的古建筑是城镇风貌的点睛之笔,而具有相当规模的古建筑群更奠定了城镇的文化基调。
■城镇古建筑保护的原则
由于对古建筑保护问题认识存在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一部分受到保护的古建筑实际上遭到了更大的破坏!
必须先有古建筑的保护与修缮,才能有旅游事业的发展;系统开发的原则——景点单调,服务水平低下是旅游资源开发的忌讳,对历史遗产、整体人文环境等硬软件的系统开发十分必要;古建筑保护与集镇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保护古建筑群,促使新区与旧镇的有机结合,创建农村集镇特色,对促进我国小城镇建设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必须抛却功利主义思想,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集镇规划与建设,不可以有短期行为。
在小城镇建设中,对那些历史文化沉淀较多的农村集镇,我们应当尊重其历史传统和文化脉络,保护其地方民俗文化的延续性,突出其个性与特征。在挖掘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发展旅游事业同时必须将开发与古建筑保护并重,才可以促进小城镇建设事业的长期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