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共7点20余幅) 2006年6月2日,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军石刻标语是红军和川陕苏区党政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运用的一种特殊的宣传舆论工具,它生动直观地把党和红军的政治动向告诉苏区人民,不仅具有深刻的宣传教育意义,同时也是对反动势力的一种巨大思想震摄。红军石刻标语群刻于1933——1934年,“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内容之丰富,保存之完整,为根据地各县(市)之冠”。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赤化全川”,位于通江县沙溪镇景家塬村,1980被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赤化全川”,位于通江县诺江镇书院街,2003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平分土地”,位于通江县至诚镇九子坡村,2003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争取苏维埃中国”,位于通江县诺江镇红军广场河对面,1994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赤化全川”,位于通江县沙溪镇景家塬村,1980被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实行共产主义”、“川陕工农解放万岁”、“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打倒帝国主义”、“实行土地革命”、“推翻国民党统治”等。位于通江县毛浴乡,1994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军民合作”,位于通江县杨柏乡贾村观村,1994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列宁万岁”,位于通江县芝苞乡龙家坪村,1994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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